近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鼓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士气,保持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昂扬斗志,激励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依法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为维护全省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喜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所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援助优先、有案必接、办案必精”的法律援助方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余件,并且我所还制定了法援案件集体探讨、严格代理纪律等专项制度。同时,我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我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是原天水县人民政府于1980年设立的,原名天水县法律顾问处,先后更名为北道区律师事务所、天水恒通律师事务所,2004年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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