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巩固全区“五五”普法成果,继续推进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青少年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创造者,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2、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入学到毕业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以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上、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二、主要内容
1、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3、中学生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 基本要求
1、全区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2、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把校园文化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学校的黑板、宣传橱窗等法制教育阵地,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团课等,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动漫比赛、法制文艺表演、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要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开展好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在中小学继续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充实到所在辖区中小学,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使用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全国普法办负责审定,推荐的普法统编读本。
四、方法和途径
1、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到各自辖区学校举办法制课讲座,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整合辖区宣传力量,适时到学校举办法制宣传活动。
2、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3、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4、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社区青少年学生法律学校建设,努力营造社区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5、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区教体局、区治区办要继续加强、完善各学校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利用各级各学校和青少年宫等场所,创建综合性、常设性、功能弃权的法制教育基地。要坚持建设和管理制度并重,加强指导与交流,制定规范性标准,加强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7、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顿活动。结合今年全省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顿活动,严厉打击“黑网吧”、胡乱摆摊设点等不法行为,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五、保障措施
1、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区上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运行、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规范化。
2、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和治区办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巩固“五五”普法规划成果的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体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区司法局协助教体局组织法制课师资和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3、要建立健全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
4、要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要把“四落实”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5、要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和治区办等有关部门,要把协同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列为重要的监督检查内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调查研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区各学校要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和网络。
7、结合各自实际,各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每年要对这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区教体局和区司法局备查。
(此图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马跑泉中学开展的法治报告会)
(此图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花牛中学开展的法治报告会)
鑫盾所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与分析
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即青少年个体自身的原因,而客观原因即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客观环境,一般可分为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最终导致了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影响。
在生理上,正是身体迅速成长时期,这一时期表现为精力充沛、活动量大,也过于冲动。在生理上发生变化而引起心理上的变化,产生强烈的独立意向,不想再事事依赖成人。喜欢与别人争辩,提出一些疑问和不同意见,但缺乏辩证思维能力,加上知识水平有限,看问题比较片面、幼稚,往往不分是非,容易偏激和固执,在自己的意见不被别人采纳的时候、在自己的要求被忽视时、在自己的存在不被人认可时,容易引发恶性事件。为一个口角动辄伤人的事也常是少年所干。
二、不当的家庭教育以及不良的家庭环境也会导致青少年犯罪。
家长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语云:“子不教,父之过”,这句话很有道理。好的家长能对孩子进行良好的教育,培养孩子的优良的品质和能力,为造就人才创造良好条件。反之,不良的家长教育和有害的家庭环境则是形成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早期因素。在我们调查曾经劳改过的青少年的口述中,也证实了家庭环境对孩子有着巨大影响,他们正是因为父母长期吵架或冷战,缺少家长的温暖和关爱,导致他们心神不宁,学习成绩和学习兴趣明显下降。为了摆脱在家的寂寞在社会上交结了一些不良少年,染上不良习气,久而久之就走上犯罪道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对青少年造成影响。有的过于溺爱、积成恶习;有的则过于粗暴,经常打骂,这都是两种极端的做法,容易使青少年心理朝着不健康的方面发展。甚至心理失衡与父母关系恶化,导致离家出走,到外面寻求心理补偿和心理刺激,最终形成人格的畸形,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的法制教育少且流于形式。
法制教育应放在第一位,只有青少年了解法律,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的严重性,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这方面,在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显得尤其重要,比如刑法对抢劫有规定:不论抢了多少钱,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就有可能判刑,如果有入户抢劫行为,就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在青少年看来不可思议,为几块钱,被判10年,太重了!给他们讲这些,才能让他们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避免犯罪。但学校对这方面的教育很少,有的也是由不专业的人士从别的渠道找到一些法律法规来读,不能突出重点和引申法律含义,这是远远不够的。
(此图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天水市启升中学开展的法治报告会)
(此图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天水市第九中学开展的法治报告会)
鑫盾所对调查结果的思考
我们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均有其演变的过程,青少年犯罪也一样,他们也是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没有谁生来就想犯罪。我们采访得知,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校期间均有不良表现,但不是不可救药,可是家长、学校往往没有引起重视,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关爱,当事情的发展非常严重的时候,才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样已经为时已晚了。我们认为,对这些问题少年应该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为此我们提出一下建议: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区教育局、各学校应该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检法部门等专业部门配合、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做一些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专题讲座。专业人员可以从自己实际接触的案子把一些问题给学生讲一下,这样更有针对性。
二、父母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教育方式要合理。
一方面,不能过于溺爱,另一方面,也不能过于粗暴,动辄打骂,既要注意培养青少年的独立意识,也要加以引导,注意不要让青少年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胡混。
三、社会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应该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不良文化的传播,对网吧、酒吧等容易发生犯罪的场所进行监督,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所。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进行普法宣传,要帮助辍学青年重回课堂,要为无业的青少年提供培训,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此外,对那些重返社会的青少年,社会应当重新接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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