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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平律师2025年典型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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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精准辩护的虚开发票案

在某虚开发票案中,侦查机关认定某实控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00 余份,价税合计 3500 余万元。面对如此严峻的指控,深入研究案件后,敏锐地抓住关键要点:紧紧围绕 “有经营活动,让他人代开发票” 不构成虚开这一核心法律要点展开辩护。从主观故意上分析,当事人仅基于他人有经营活动,仅给他人如实代开,再无其他暴力虚开的行为,属于 “如实代开”,不存在骗取国家税款的主观恶意 。为了支撑这一辩护观点,开启了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能够证明经营活动真实性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资金流转记录、货物运输凭证等。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仔细甄别和筛选,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精心撰写并提交多份辩护意见,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让司法机关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此外,为了增强辩护的说服力,还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通过列举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进一步论证当事人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虚开。经过努力,该案经历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每一次退侦,都是对辩护工作的考验,同时也是进一步完善证据、强化辩护观点的机会。最终,司法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案号:天秦检刑不诉﹝2025﹞200 号】。

困境中坚守的盗窃案

这起盗窃案是通过电话网络咨询的案件。案件已经持续长达 4 年之久,接受咨询时,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且已开过一次庭。当事人在这漫长的司法程序中,已经经历了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措施,其亲属也给对方赔偿了 30 余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在仔细聆听当事人亲属的详细陈述后,通过细致分析,迅速分析出案件存在的关键问题。首先,在主观故意方面,本案是否真的属于当事人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这一点存在疑问,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其次,在程序方面,也还存在其他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这些分析,建议当事人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并鼓励他们坚持到底,不要轻易放弃。在后续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检察院曾多次要求当事人认罪认罚,否则继续起诉。面对这种压力,以书面形式给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也就是本公号发表的《检察院撤回起诉后,还要要求嫌疑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吗?》一文。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检察院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案号:(2024)豫 0202 刑初 216 号、汴龙检刑不诉﹝2025﹞19 号 】。

专业指导的又一虚开发票案

这起虚开发票案同样是通过电话网络咨询接到的,当事人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写辩护意见,并帮助提供类案检索报告。当事人陈述其基于真实业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30 余份,价税合计 1500 万元 。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以及正确区分行政虚开和刑事虚开。于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上的指导,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思路,明确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随后,以当事人的名义撰写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和类案检索报告。在辩护意见中,律师详细阐述了当事人业务的真实性,包括业务发生的背景、交易的过程、资金的往来等细节,同时引用税法原理和底层逻辑,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论证当事人的开票行为不构成虚开犯罪。类案检索报告则选取了类似情节且最终作出轻判的案例,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提供参考。该案退侦后,检察院最终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案号:浦检刑不诉﹝2025﹞127 号】。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撰写高质量辩护意见以及类案参考方面的重要性,能够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定罪免罚的盗窃案

这起案件中,侦查机关认定,当事人等人 3 人盗窃他人财物。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发现本案在构成要件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还有其他重大程序缺陷。基于这些发现,自始至终坚定地作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无罪意见 4 份次及相关案例检索报告,检察院审查认定盗窃数额 2 万余元,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有自首、赔偿谅解情节,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 8 个月实刑(签不签具结书都是实刑)。审判阶段,三次开庭,先后向人民法院递交了 4 份书面辩护意见、辩方证据 4 组、类案检索报告 3 份(盗窃数额不予认定类案、盗窃案宣告无罪类案、原物及照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类案)、以及各类申请书及其他材料 8 份。依法就事实、证据、程序等问题多次当面向承办法官陈述意见,并依法适时进行了庭外辩护。最终,法院不再区分主从犯,3人均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结果虽有遗憾,但也算妥善处理。这一结果意味着当事人的工作不受影响,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案号:(2025)甘 0521 刑初 42 号】。取其上,得其中,这起案件的成功,是坚持无罪辩护,依法有理有据、勇于挑战困难的结果,也为办理其他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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