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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宝林, 1991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执业于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天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办案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企业改制、商事案件、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及刑事案件的辩护。
目前,担任天水风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康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法律顾问。办理的了李成德等人诉天水公路总段、甘肃省公路局、甘肃省交通厅、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人身损害赔偿案、马海生故意杀人案及董斌抢劫、故意杀人案、耿春云诉天水风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等省内外有影响的案件。执业过程中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维护了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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